时间: 2022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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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7日,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《海宁市“万户光伏绿色共富”行动实验计划》,凭证计划,海宁市将凭证“政府津贴企业投资运维,住民让出屋顶免用度电”的原则,统筹推进海宁市新村集聚点住民住衡宇顶规�;苁焦夥ㄉ�,力争到2025年,全市建成1万户住民住衡宇顶光伏项目,起劲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绿色能源的“海宁样板”。
文件明确,以各镇(街道)为主体,自行通过招投标等形式确定投资建设运维单位。以住民自愿选择为条件,在各镇(街道)新村集聚点住民自建、代建联排住房,接纳以户并网或多户集中并网模式装置建设。
同时,市、镇(街道)凭证年度并网户数目的,划分凭证装机容量每瓦1.2元给予津贴。项目建设资金由投资运维单位自筹,待项目验收并审计完成后,市、镇(街道)财务安排津贴资金拨付。
关于收益分派方面,漫衍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所有上网,发电收益住民和企业共享。条约期内每户住民按装机容量每1千瓦可每月免用度电20千瓦时,免用度电结算方法:每千瓦时按0.538元盘算,每月(或每季)以向住民电费账户转账方法结算。
原文件如下:





